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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8-27    来源:温州日报

  8月25日、8月26日两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姚高员作2021年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主持会议。

  姚高员指出,今年以来,全市政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紧扣锚定“五大新坐标”、开创“十个新局面”,紧盯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交出迎接建党100周年的高分报表。上半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4.2亿元,增长13.9%,六成以上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顺利实现“半年红”。下半年政府工作将紧扣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这一目标,攻坚做强民营经济、打造创新之城、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城市能级、缩小三大差距、改善百姓福祉、建设平安温州、提升工作质效,奋力推动共同富裕高标起步,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葛益平指出,要切实发挥好人大政治、制度、职能、组织、智治五大优势,为助力温州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贡献人大力量。要强化法治供给,调整充实立法调研项目库,及时出台促进共同富裕的地方性法规。要围绕推进八个方面先行示范、大力实施共同富裕“十大行动”的重要举措,开展精准监督。要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全市人民共建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首位战略打造区域科创高地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贯彻实施《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普法工作等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调研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促进和保障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决定》《关于激扬新时代温州人精神 高水平推进文化温州建设的决议》《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温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审议《温州市创建“两个健康”先行区促进条例(草案)》《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

  会议审查批准2020年市级财政决算、2021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关于建立温州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和市监委、市中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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