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应急保障等工作,扎实推进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现代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粮食稳产增产难度较大、储备能力仍需提升、质量监管仍需加强、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考核激励、自觉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我市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加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爱粮节粮、反对餐饮浪费、保障粮食安全的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形成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挖掘增产潜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严格保护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加强耕地抛荒治理,保障种粮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加强种子市场监管,选育和推广高产优质耐储粮食品种,提高绿色优质特色粮食产品供给能力。加强政策扶持,提高支农惠农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深化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加大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的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储备设施,加强粮食储备管理。重视危旧粮库维修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快对已建成的市级粮食仓储设施的验收使用,推进新规划储备粮库建设进度,支持和鼓励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粮食仓储设施,提高粮食本地储备能力。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严格落实最低收购价和订单奖励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地方粮油储备规模。加快粮食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推进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流通、消费、监管、应急等全要素数字化改革进程。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推进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全覆盖。强化源头治理,推动检测关口前移。加强粮食流通监管,规范粮食经营活动,严格超标粮食处置管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加强农用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受污染耕地的风险管控。加强市粮油质检站建设,培养专业检验技术人员,提高粮油质量检验能力。
五、进一步增强应急能力,提高风险应对水平。强化考核导向,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建立和应急供应要求相适应的应急加工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市县粮食批发市场,提升批发市场的服务能力和辐射力,加快培育大型粮食主渠道企业,确保市场粮食稳定供应。完善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提高应急配送效率和能力。调整优化储备品种结构,严格落实成品粮储备任务。加强引导,督促用粮单位、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落实粮食库存制度,鼓励居民家庭储存一定数量的口粮。
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以上审议意见,并将落实情况于2022年6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